津巴布韦政府最终决定修改矿业法,要求在目前的外资独资企业中,必须使政府或者国内参股人获得51%以上的股权。而更为重要的是,25%的政府股权是“捐赠”的,修改将在议会上讨论通过。
政府采取两大步骤积极参与采矿业,将所有外资独资企业51%的股权本地化。政府将在能源矿业中持有51%的股权。其过程分两步走,25%的在法律颁布后立即充公,其余的在5年内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