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落实促进节油节电的价格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
一位电力专家对记者表示,“据我所知,提高实施标准权交地方2006年有过一次,但是把扩大差别电价范围权力交到地方是首次。凸显中央在推动差别电价遏制高耗能行业方面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努力。”
这表明,中央推动差别电价落实的方向不会改变。2008年7月末,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 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健全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差别电价、小火电降价、脱硫加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