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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9月起铁合金用电每度提高7分


 
    为加大对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产品的限产力度,促使其逐步缩小生产规模。提高产业水平,逐步淘汰高耗能低附加值产业是内蒙古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为了确保节能任务的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继续执行电石(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限产计划,按月公布各盟市电石、铁合金产量,凡超出限产计划的盟市,对其领导实行“问责制”。对其高耗能项目限批,明年扣减相 应的限产计划,每超产一吨,明年扣减2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按照年初确定的各盟市电石、铁合金限产计划供电,对已完成限产计划的企业停止供电,对超出限产计划的电石、铁合金企业不得供电,违规供电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从2009年开始,逐年减少电石(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限产计划。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2009年限产计划下降30%,其他盟市下降20%,力争在2010年底前,将我区(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产业基本淘汰。

 

    三是从2008年9月份起,提高电石(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用电价格,每度用电提价0.07元。视效果情况,可考虑进一步提高用电价格,以遏制电石、铁合金的快速增长。引导鼓励电石、铁合金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水平。

 

    四是根据今年第三季度末节能形势的需要,必要时在11月份和12月份对电石(PVC生产自身配套的电石除外)、铁合金采取停产措施,促使电石、铁合金产业逐步退出我区市场。

 

    五是对于淘汰落后产能规模较大、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较大的地区,自治区财政将相应增加补助,并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支持淘汰落后产业的补贴。

发布于:2008年08月15日 1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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