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原料 > 分析 > 动态 > 锰动态 > 郴州嘉禾县为党政干部违规经营锰矿设置“高压线”
资讯搜索: 高级搜索

郴州嘉禾县为党政干部违规经营锰矿设置“高压线”


 
       为切实杜绝党政干部非法经营锰矿现象,近日,嘉禾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专门文件,作出了“五个严禁”的要求,即:一是严禁到矿山入股(集资)和参与经营;二是严禁接受矿山的干股、红利;三是严禁到小矿山兼任职务、充当顾问或进行其他中介活动;四是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到矿山入股(集资)、参与经营或开办小矿山提供物质、技术等便利条件,或为其谋取其他利益;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小矿山提供技术资料、火工产品、水电等。凡违反上述规定参股办矿的矿山发生重特大事故,或涉及非法矿以及违法开采的,对有关党政干部从重或加重处理。
  
  同时,该县要求各级党政干部做好自查自纠,凡在8月15日前如实向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拒不自查自纠、顶风违纪的,由组织部门责令辞职或免职,再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布于:2008年08月14日 10:00:00
已有0位网友发表评论,点击查看!